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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鄂尔多斯市鸿亚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19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文件要求,现对鄂尔多斯市鸿亚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本项目主要利用察哈素矿选煤厂所产矸石,将沉陷区地带进行填充、平整和覆土,通过这种方式,修复地表沉陷,并在复垦改造后的土地上进行饲草料种植及绿化。

本项目沉陷复垦区共包括三个地块:其中一区占地面积127.31亩,二区占地面积212.18 亩,三区占地面积384.82亩。复垦区距离选煤厂较近,采用汽车运输方式。项目年运行时间按365d计,累计回填矸石350万吨;使得沉陷区最终恢复为草地,使植被盖度达到85%以上。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鸿亚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邮箱:

环评单位: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总         电话:15384888550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以北泽信加州公馆3号楼               

三、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根据项目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标准及导则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公众参与;结论

四、公众意见表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鄂尔多斯市鸿亚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0519


编号:鄂尔多斯市2020-P-1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鸿亚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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