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5日,湖南恒为电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湖南恒为电杆有限公司年产1.8万条电线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湖南恒为电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南凯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并特邀2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现场检查意见。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本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经本厂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恒为电杆有限公司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第一村民小组,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8万条电线杆。
湖南恒为电杆有限公司年产1.8万条电线杆项目于2019年10月由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郴州市环境生态局北湖分局以郴环北审[2019]39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审批规模为年产1.8万条电线杆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湖南恒为电杆有限公司年产1.8万条电线杆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相关文件及材料齐全。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
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各监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根据上述调查讨论结论,验收组人员同意该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编号:郴州市2020-H-28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湖南恒为电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