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华翔木业机械有限公司喷丸设施设备增添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市华翔木业机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洋南路18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962526576
Email:2367714533@qq.com
(二)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附件: 苏州市华翔木业机械有限公司喷丸设施设备增添项目验收意见
苏州市华翔木业机械有限公司喷丸设施设备增添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
2020年5月27日
编号:苏州市2020-H-39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苏州市华翔木业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