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长江头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
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20年05月11日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长江头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