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青州市誉达养猪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4

青州市誉达养猪场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位置:青州市冢子庄村东南方向580米处;

项目单位:青州市誉达养猪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0项目建设4栋全封闭式标准化育肥舍,以及办公区、消毒区、标准化粪污处理场等生产养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出栏生猪7000头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州市誉达养猪场

地址:青州市冢子庄村东南方向580米处

联系人:杨万群

联系电话:13953636968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噪声、水环境影响评——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规划符合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参与贯穿整个评价过程。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在满足国家相应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公众是否能接受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赞成、反对或无所谓及其原因);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建议;

5、其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青州市誉达养猪场

发布日期:2020914

 


 

 

             


编号:潍坊市2020-P-1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青州市誉达养猪场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

备注:

公示公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