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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宁波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0-09-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波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市公安局

公示内容:废水检测报告、废气检测报告、噪声检测报告、环保验收会议纪要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2019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建平

联系电话:0574-87869995

电子邮箱:857339663@qq.com


编号:宁波市2020-P-1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宁波市公安局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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