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波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市公安局
公示内容:废水检测报告、废气检测报告、噪声检测报告、环保验收会议纪要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2019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建平
联系电话:0574-87869995
电子邮箱:857339663@qq.com
编号:宁波市2020-P-1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宁波市公安局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