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龙日坝1号砂石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红原县龙日坝1号砂石场
建设单位: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阿坝州红原县龙日镇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55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开采区及加工区:开采长度692m,平均宽度51.58m,开采区范围35693m2,控制开采深度1.8m,总储量7.36万方,可开采量5.67万方。项目加工点设置一条砂石加共生产线,最大加工能力为150m3/h,年最大加工量为5.67万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
联系人:帅总
联系电话:1388249961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新尚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明路6号
联系人:黎工
联系人电话:028-83120288
邮箱:297915733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红原县邛溪镇热多村砂石场及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8日
编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0-P-5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