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桐乡市梧桐街道08-13地块商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桐乡市梧桐街道08-13地块商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表》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