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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三亚市崖州区梅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10-31

三亚市崖州区梅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 16 号令)、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828日组织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三亚市崖州区梅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建设单位负责人:刘志男   联系电话:18976339193

编制单位负责人: 职凌云    联系电话:15727009138

 

公示日期为:20201031~1119日。


编号:三亚市2020-S-41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众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湖北众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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