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于氏酒业有限公司
《年产300吨白酒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5.9.1)的要求,现对建昌县于氏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白酒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直接与建设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吨白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建昌县于氏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葫芦岛市建昌县八家子镇炉沟村
项目概况:建昌县于氏酒业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000万元,在葫芦岛市建昌县八家子镇炉沟村葫芦岛八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闲置木材厂建设年产300吨白酒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酿造车间、灌装车间、粮库、曲库、锅炉房、办公楼等,新增勾兑设备、粉碎机、1条半自动灌装生产线等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实现年产白酒300吨。
联系人:张树军/1834051010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昌县于氏酒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编号:葫芦岛市2020-P-12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建昌县于氏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