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2017.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2)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电厂煤场扬尘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电厂煤场扬尘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2月11日止(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