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实施的“锦阳1200头能繁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生产建设单位:武汉市锦阳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梦园/ 15071260879
建设单位:武汉市锦阳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