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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新上年产1万套实验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1

1、项目概况

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新上年产1万套实验台项目201578日经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天发改备案[2015]109号,项目编码:2015-341181-21-03-004488进行备案。

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2015626日委托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于20163编制《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新上年产1万套实验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送报批并于2016323日获得原天长市环境保护局以天环[2016]037号文“关于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新上年产1万套实验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保部办公厅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 第9的规定和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安徽圣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该监测方案进厂进行检测。根据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方案安徽圣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0129~1210日、20201219~1220日对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2012022Y-1S2012077F)。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对监测结果处理、分析并汇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门窗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

在验收监测期间,木加工粉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喷塑回收系统排气筒颗粒物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酸洗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氯化氢的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厂界西南、厂界西北、厂界东北昼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

在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中pH总锌CODTPSS石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生活污水排口水质中pHCODSS氨氮TP,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

3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新上年产1万套实验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天长市万宏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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