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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永兴县仁德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2021-01-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兴县仁德医院投资300万元租用郴州市永兴县马田镇老马田村三居委会二组(郴州市永兴县马田镇107国道旁马田财政所隔壁)建设永兴县仁德医院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卫生医疗服务,该医院医疗机构类别为综合医院,设置48张床位,项目建筑面积约1600m2,员工人数20人,日最大接待病人数约50

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内的“第108医院”项中的“其他”,于202004月委托湖南佰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永兴县仁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729日通过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的审批,文号为“永环审函(202017号”,详见附件2

根据国家及湖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郴州凯达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兴县仁德医院的委托,对永兴县仁德医院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我公司根据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审批意见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01223日—122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废水由原来的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处理+紫外线消毒,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马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变更为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外排。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永兴县仁德医院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相关文件及材料齐全。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配电及空调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3)固废调查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除尘渣、炉渣、生产固废及废机油,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废水总排放口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根据上述调查讨论结论,验收组人员同意该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建设单位:永兴县仁德医院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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