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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茅洲河流域中上游段支流(大凼 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2021-01-21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16 号发布,第 24 号修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 规程》(GB/T22490-2008)和《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 号)规定, 2020 年 11 月 19 日,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主持召开了茅洲河流 域中上游段支流(大凼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会议的有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深圳 市海平峰水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新区水环境治理工程有 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水保专业的专家代 表,并成立了验收小组(名单见附表)。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关于水土 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确认本水土保持设施具 备验收条件,讨论并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相关参加验收单 位,对验收结果无异议。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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