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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茅洲河(光明新区)水环境综合整 治工程项目-河道底泥处置工程
发布时间:2021-01-21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16 号发布, 第 24 号修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 和《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 知》(深水保【2017】406 号)规定,2020 年 10 月 21 日,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 署主持召开了河道底泥处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深圳市光明 区建筑工务署、光明区水务局、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 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新区水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中国 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水保专业的专家代表,并成立了验收小组(名 单见附表)。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 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确认本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讨论并通 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相关参加验收单位,对验收结果无异议。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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