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高平市裕磊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龙泉村)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平市裕磊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龙泉村)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北诗镇龙泉村西南一条荒沟中,为了改善该区域生态环境,高平市裕磊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拟对这条荒沟进行土地整治。本次填沟造地填充物主要是利用周边煤矿及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拟利用煤矸石填满荒沟后进行土地复垦。
1.项目名称:高平市裕磊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龙泉村)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
2.项目地点:高平市北诗镇龙泉村西南的荒沟
3.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填沟造地工程总占地面积12.03hm2,本次主要是利用周边煤矿及洗煤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固体废弃物进行填沟造地。
填沟造地工程主要由拦矸坝、排水涵洞、马道及坡面纵向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和终期覆土后的植物措施。
本项目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2-140581-89-05-423907。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高平市裕磊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 山西省高平市
3.联系人: 田胜谦
4.联系电话:13353462050
6.邮编: 048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山西绿色空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将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一并公布,公众可通过本网站进行公众意见表的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想对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除网站下载外,公众还可以采用电话和信函的方式进行公众意见表的领取,然后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建设内容的沟通,并对本项目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建设单位:高平市裕磊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龙泉村)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