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精神,我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通过了该项验收。现将验收材料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异议请及时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联 系 人:徐秉忠
联系电话:18057049691
建设单位: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衢州信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