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部帮扶普安警用服装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流程的通知》(黔水保函〔2020〕9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安部帮扶普安警用服装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5日)。
公示内容 :公安部帮扶普安警用服装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见附件)
建设单位:贵州金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郑美/13984492717
水保编制单位:贵州恒绿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鉴芳/13595917969
建设单位:贵州金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