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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固原中能振发原州区三期1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22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 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相关规定,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在银川市主持召开了固原中能振发原州区三期 1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夏清溪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方案编制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结论为合格。


建设单位: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夏清溪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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