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鑫松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加工精密电子电器配件厂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鑫松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加工精密电子电器配件厂房
二、委托单位:
贵州鑫松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三、编制单位:
《贵州鑫松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加工精密电子电器配件厂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贵州天地黔诚环保有限公司编制
四、验收监测报告:
贵州中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州鑫松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田京松13771974438
反馈时间:自本项目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调查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现已完成,即将进行自主验收。特对项目相关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广泛汲取公众意见、促进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