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平方米混凝土透水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对“年产30万平方米混凝土透水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平方米混凝土透水砖项目
项目位置:莱西市河头店镇水蓬路东、东大寨村南
项目基本情况:青岛铭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位于莱西市河头店镇水蓬路东、东大寨村南,总占地面积7510平方米(约11.26亩),总建筑面积5257平方米。公司现建有“年产5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160万元建设“年产30万平方米混凝土透水砖项目”,利用原料仓库西南角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面积,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二、现状环境评估结论
1)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石子、沙子筛分粉尘,配料机投料、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搅拌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水泥罐排空时产生的粉尘,原料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厂区道路扬尘等。
①项目配料机投料、出料及搅拌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拟在项目三仓配料机(石子配料)投料口、出料口分别设集气罩,单仓配料机(沙子配料)投料口、出料口分别设集气罩,搅拌机投料口设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
②水泥罐排空时产生的粉尘:项目水泥罐顶设有布袋除尘器,水泥罐排空时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于20m高空排放;
③石子、沙子筛分粉尘:项目筛分工序位于密闭原料仓库内且筛分工序上方设水雾喷淋系统,筛分粉尘经水雾喷淋及墙体封闭降尘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原料装卸、堆放粉尘:项目原料装卸、堆放均位于封闭原料仓库内,原料仓库设雾化喷淋装置1套,通过雾化喷淋洒水降尘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厂区道路扬尘
项目原料、产品运输车辆进出产生粉尘,为减少车辆运输过程粉尘产生量,企业规范场内运输通道及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清扫路面,定期对运输通道洒水抑尘,运输物料时进行覆盖防止撒落。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量很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综上,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员工为厂内抽调,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地面清扫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淀产生的沉淀污泥及砂石,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筛分工序产生的沙子、石子及杂物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不构成重大风险源,环境风险较小。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铭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学成 联系电话:1516668579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编号:青岛市2019-P-6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青岛铭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