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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建筑垃圾、废矿石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19-07-18

青岛金贝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对“建筑垃圾、废矿石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废矿石综合利用

项目位置:莱西市南墅镇萌山村南

项目基本情况:青岛金贝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莱西市南墅镇萌山村南,厂区占地面积35646平方米(约53.47亩),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成品仓库1座,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休息室1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公司拟投资900万元建设建筑垃圾、废矿石综合利用项目,其中废矿石来源为青岛卡诺陶瓷有限公司大理岩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石,废矿石主要成分为大理岩,建筑垃圾为本地及附近地市建筑物拆迁过程产生的废石料,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废矿石10万吨。

二、现状环境评估结论

1)废气

项目粉尘主要为给料仓投料粉尘,一破粉尘、缓冲仓投料粉尘、二破粉尘、筛分粉尘、原料卸料粉尘、产品装车粉尘、车辆运输粉尘。

建设单位拟在给料机投料口、颚式破碎机出料口、缓冲料仓进料口处、锤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处,筛分机进出料口处各设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由风机引入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同115m高排气筒P排放。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15m 排气筒,3.5kg/h)。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投料、破碎、筛分工序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原料卸料粉尘,产品装车粉尘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颗粒物,1.0mg/m3)标准要求。

综上,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构成显著影响。

2)废水

项目生产车间喷淋用水、成品仓库喷淋用水,道路、地面抑尘用水最终全部蒸发自然损耗,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砂石等,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因此,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运做农肥,不外排,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构成显著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85-100dBA)之间。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噪声。

项目设备置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是车间地面清扫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洗车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泥砂和职工生活垃圾。车间地面清扫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泥砂外运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营运过程中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在采取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金贝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永军  联系电话:1379195989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编号:青岛市2019-P-8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青岛金贝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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