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要求,现将《 资兴市大华水力发电厂讴州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验收自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参调查,详见附件。
附件: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验收意见
附件:验收自查报告
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公参调查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 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玉娟
联系电话:13922111006
邮 箱:1572713121@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资兴市汤溪镇青林村
建设单位:资兴市大华水力发电厂讴州电站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