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环保相关要求,现将《梅河口市鑫瑞海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鑫瑞海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鑫瑞海塑料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10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学雁
联系电话:13944501216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鑫瑞海塑料制品厂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