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镇市洁源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丰镇市隆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协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以及特邀水土保持专家对项目现场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了自主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对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标情况及督查单位所提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现场验收工作结束后我单位组织召开了验收总结报告会,会议上经各方的鉴定和评估形成了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丰镇市洁源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联系人:林晓岚 电话:18653515788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丰镇市隆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建设单位:丰镇市隆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