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环保相关要求,现将《运城市金丰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新建年回收加工16万吨废钢铁再生资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自主验收监测报告 》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年回收加工16万吨废钢铁再生资源项目
建设单位:运城市金丰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10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田亚飞
联系电话:13903480143
建设单位:运城市金丰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