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现将《陵水黎族自治县223国道县城段道路维护整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单位: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