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浦江县前吴乡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书),特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26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浦江县前吴乡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浦江县水务局反馈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浦江县前吴乡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浦江县前吴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