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我单位编制了《荆山公租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荆山公租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向社会公开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部门: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声全
联系电话:0553-3857739
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1年9月23日
建设单位: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雅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安徽雅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