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环保相关要求,现将《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口服固体制剂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口服固体制剂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建辉
联系电话:18744579763
建设单位: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