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现将《瓯海区瞿溪第一小学(瞿溪小学教育集团信达校区)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瓯海区瞿溪第一小学(瞿溪小学教育集团信达校区)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松延13088688779
2、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旭 18957720192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第一小学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第一小学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备注:2021.10.15-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