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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佛山市领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座、3座厂房
发布时间:2021-10-15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我公司于2021年10月15在佛山市顺德区组织召开了“佛山市领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座、3座厂房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将验收资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映,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佛山市领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佛山市中鼎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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