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门源县原万卓煤矿地区无主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内容:
门源县原万卓煤矿地区无主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珠固乡初麻院村3社万卓沟。工程总治理面积为6.62hm2(99.4亩),治理区共4处,截止目前完成:疏浚沟道1.6km,边坡回填6402m3、覆坑平整29386m3、表土覆盖6301.3m3、塌陷坑边坡削方31902.5m3、坑底回填整平31484m3、表面细颗粒覆盖2671m3、三级土开挖508.1m3、回填利用土508.1m3、格宾网箱2247m2、网箱填石539m3、土工膜308.1m2、撒播草种88.3亩、培肥1615kg、种植灌木8935株、围栏封育1297m。
2021年10月18日,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对门源县原万卓煤矿地区无主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组建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环评单位、验收调查单位以及特邀专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8日~2021年1月5日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童守斌/13897102173 0970-8612220
建设单位: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