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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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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2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我单位已于2022年1月9日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武汉地铁地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勘测设计院

监测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勘测设计院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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