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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红星桥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发布时间:2019-09-29

关于永胜县红星桥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一次公示)

《永胜县红星桥水电站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永胜县红星桥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永胜县红星桥水电站工程

二、项目概况

红星桥水电站位于永胜县仁和镇,采用径流式开发,设计过水流量5.02m3/s,设计水头153m,装机容量为6500kw1*4000kw+1*2500kw)。

项目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完善该项目环保手续,电站建设单位于20073委托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7419日取得了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201510月建设单位委托昆明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调查,2016425日取得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永胜县红星桥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丽环验[2016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丽江市环保局的要求,对永胜红星桥水电站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对项目影响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为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胜县红星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明祥

联系电话:13988853579

联系邮箱:1183837968@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均可通过信件、邮件、电话交流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

 

 

                                         永胜县红星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9929


编号:丽江市2019--3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永胜县红星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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