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金之洋(广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全本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租用1栋单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1栋单层楼房作为办公室。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通过外购PLA可降解颗粒为原材料,经吹膜、打卷、分切、包装等工序生产功能性复合材料底膜。年产功能性复合材料底膜350吨。主要生产设备为吹膜机7台、分切机5台、打卷机7台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之洋(广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29298998
建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亭工业区北五路12号101房 联系人:蔡艺宗
环评单位: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2929899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犀牛路18号439铺 联系人:叶斌
邮箱:1207243098@qq.com
建设单位:金之洋(广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