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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基础设施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的要求,我国要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有限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20191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基础设施项目地块,位于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空闲地,南至黄河六路,西至空闲地,北至来家家苑。地块占地9555.00m2(约14.33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915231840,北纬37.386858529。地块在2008年之前为农用地、民宅和沟渠,农用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沟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使用。2011年地块内沟渠被填平,地块西北部变更为民宅,地块西南部新建临时棚户,原农用地和沟渠部分均变更为林地。2015年地块西南部的临时棚户和西北部的民宅均被拆除,地块内整体平整。2021年地块内民宅拆除,拆除区域变更为空闲地。现场调查时地块仍为林地和空闲地。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R22)中的幼儿园,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文件要求,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保障地块的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受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山东优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3月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本报告。


建设单位:山东优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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