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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20-02-25

20200108日,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南凯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并特邀2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现场检查意见。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本厂及时进行了整改。经本厂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坦塘工业,项目占地30000平方米,设计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

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86月由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20180917日(现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以嘉环审字[201899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审批规模为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

根据现场调查,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纠纷问题。

二、项目变更情况

通过实地踏勘,对照《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主体工程没有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成品鞋底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相关文件及材料齐全。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方面,各废气排放口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标准。

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各监测因子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的一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根据上述调查讨论结论,验收组人员一致同意该项目的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编号:郴州市2020-H-14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湖南嘉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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