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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攀钢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高温碳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0-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攀钢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高温碳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攀钢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高温碳化工程。

2建设单位: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攀枝花市西区巴关河攀钢厂区内。

5建设内容:新增一台碳化炉,一套渣处理装置及一套成品立磨系统等主要设备及辅助设施,生产碳化渣10t/a

6、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每天生产24小时,全年有效生产时间为300天, 生产7200小时。项目实际劳动定员为88人。

8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2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2.96%

二、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见验收监测报告。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杜工  13699406210

2、建设单位:贺工  13096246962

 


编号:攀枝花市2020-H-1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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