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出栏5000头肉猪标准化养猪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等的要求,2020年1月25日,旌德县三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旌德县组织召开了新建年出栏5000头肉猪标准化养猪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的汇报,以及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对工程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新建年出栏5000头肉猪标准化养猪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的结论为:新建年出栏5000头肉猪标准化养猪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联系人:曾月祥(建设单位) 13865638555
方国强(技术服务单位) 13205638728
编号:宣城市2020-S-8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旌德县三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旭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安徽旭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