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湖畔二期住宅小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一、工程概况
盛景湖畔二期住宅小区位于职教基地管委会麒麟路,用地为A2和A3地块,位于北纬24°53′23″、东经102°25′56″,属于县街街道办事处石江村委会,区位条件优越。项目区西南临上石江村老坝,北临已建的盛景湖畔小区一期,东临麒麟路,交通便利,适宜居住小区建设。
项目总用地面积7.98hm2,总建筑面积143188.1m2。地上建筑面积102378.4m2,包含:幼儿园建筑面积4392.5m2,底商住宅25713.4m2,低层住宅53786.2m2,小高层住宅18486.3m2;地下建筑面积40809.7m2,包含:地下车库16690.4m2,商业及配套620.8m2,低层住宅地下室23498.5m2。建筑基底面积24718m2,绿地面积31898.39m2,绿地率39.97%,容积率1.28,建筑密度31%,总户数1212户,总居住人数2852人,机动车停车数992辆,非机动停车数1048辆。
二、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我公司组织实施了大量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有盖板排水沟、沉淀池、车辆清洗池、植被恢复等,基本达到目标值,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盛景湖畔二期住宅小区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盛景湖畔二期住宅小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云一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方案编制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共8人。
验收会议前,监测单位编制了《盛景湖畔二期住宅小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编制了《盛景湖畔二期住宅小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作了汇报,听取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的汇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也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安宁市水务局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请予以监督。
云南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30日
附件: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编号:昆明市2020-S-40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云南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云一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