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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清华名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31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肇庆市大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肇庆市怀集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清华名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清华名都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高贤明  0758-5552688

    验收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苏炜琦  0758-6183399。


编号:肇庆市2020-S-7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肇庆市大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肇庆市双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肇庆市双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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