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卫净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900-214-08)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物收集、贮存项目(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900-214-08)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205省道西坪桥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贵州卫净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0m2,总建筑面积534.42m2,主要建设危废贮存区及相应环保设施,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占地面积467.45m2,油罐区占地面积53.02m2,装卸区占地面积95.45m2。根据危险废物类别、暂存量及危废类别相容性,危险废物暂存区分区建设,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为311吨,危险废物最大中转量为3.11万吨/年(其中废机油最大储存量为120吨,最大中转量为5100吨/年)。本次验收范围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900-214-08),不涉及其他内容,其他危险废物在取得相应危险废物许可证后,再另行组织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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