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流程的通知》(黔水保函〔2020〕99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黔阳烟花爆竹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8日。
一、公示内容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黔阳烟花爆竹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黔阳烟花爆竹厂
联系方式:邱艳山18785393624
建设单位: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黔阳烟花爆竹厂
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