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温岭市学前教育改薄扩容工程(五期)-泽国镇第二幼儿园新建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兆达连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岭市学前教育改薄扩容工程(五期)-泽国镇第二幼儿园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于2025年8月通过专家审查。我公司根据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