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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方案
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南片标准塘综合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5-09-02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南片标准塘综合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2025年9月2日至9月15日)向我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公示内容

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南片标准塘综合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吕志春,13858820613

备注


建设单位: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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