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大理州祥云县野猫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2025年9月3日至9月16日)向我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一、公示内容
大理州祥云县野猫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祥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蕫盛春,18087203080
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祥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