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13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19年9月2日在江门市召开了华电江门蓬江区江沙热电冷三联供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华电江门蓬江区江沙热电冷三联供项目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沙示范园区,本项目最终建设规模4×11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本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11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其中每套由1台燃气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1台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成;除燃气机组外,项目配套建设取水泵站及取水管线、天然气管线、供热管线。工程于2016年5月动工建设,2018年9月完工投入试运行,建设总工期约29个月。
项目前期,我单位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于2012年9月6日取得《华电江门蓬江区江沙热电冷三联供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江门市水务局、江水许准〔2012〕7号)。项目于2016年5月开工,2018年9月完工投入试运行;项目施工期间,我单位委托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项目完工后,我单位委托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
我单位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于2019年9月18日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便于公众知悉,所有验收资料公开至2020年3月18日(公示期半年)。如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戴思艺 18929037667
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编号:江门市2019-S-6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