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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山东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5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4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北侧,紧邻高新区珠光街

建设内容:建设一套5000Nm3/h制氢系统,包括51000Nm3/h的水电解制氢装置、氢气纯化设备以及配套的缓冲罐和压缩机,氢气出口纯度达到99.999%。安装5套排量为1000Nm3/h20MPa氢气隔膜压缩机,在20MPa氢气压缩机组出口处设置氢气充装柱4套,用于向氢气长管拖车进行氢气充装,充装能力≥5t/d配套建设一座加氢站,加氢站主要工艺设备主要包含45MPa的氢气隔膜压缩机、20MPa储氢瓶组、45MPa储氢装置、35MPa加氢机、顺序控制装置、一体化站控系统等,加注压力35MPa,每日可为氢燃料汽车加氢1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https://pan.baidu.com/s/1SHbleyRWGx9foQ-AdpFlZg 提取码:08L3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三、建设单位与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环评单位名称:山东金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15069157702

联系邮箱:1272325765@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获取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

公众意见表见如下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通过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2022815



建设单位: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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